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及我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天津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津教委〔2014〕80号)的有关要求,决定举办2021年天津市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结合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以提升辅导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帮助辅导员了解、学习、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巧,在掌握科学规律和原则、拓展思路视野、创新方法途径、增强育人效果的基础上,有利于辅导员综合素质的提升,促进自身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培训主题
根据天津市教委相关工作部署,本期培训主题为“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具体培训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三、培训对象
天津市高校专兼职辅导员,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副部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副部长,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等。培训班总规模为600人,先报名者优先,额满即止。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天津思政云平台(https://pol.tjufe.edu.cn/)线上直播方式进行,所有培训不提供回放和补学机会。具体相关操作流程待报名成功后发布给各高校领队。
五、报名事宜
(一)每位参训辅导员在培训报名时,自愿提交与培训主题相关的工作论文一篇,凡提交的论文需自带查重报告,查重率需小于20%。培训期间,由基地对学员提交论文进行初评和专家评审。基地将评选不超过10篇优秀论文,并择优推荐参加天津市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天津市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不再面向全市进行论文公开征集。
(二)超级校园系统报名将于10月18日(周一)9:00开启,名额将以报名提交时间为序,名额满后,基地会从超校APP将人员名单导出,通知相关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三)请接到通知的高校统一填写附件2《天津市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报名汇总表》后,将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连同报名学员的附件3《天津市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登记表》及工作论文(含查重报告)电子版一并打包,压缩包命名为“某某高校-报名基地03学习”,于10月20日(周三)12:00前,通过超级校园App中“校园通管理-发件箱-附件”功能发送至“辅导员基地03”。各学校实际参加培训人员与超校APP报名不符时需出具证明。
六、相关培训说明
(一)加强辅导员培训是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职业化发展的重要工作,是提高辅导员素质能力的有效途径。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积极选派辅导员参加培训,提前做好参训人员的工作安排,并保证参训人员按时参加,认真听课。
(二)学员参加网上直播培训时,系统将监控每位学员在线学习情况,培训期间在线时长超过总学时的70%准予结业,否则不予结业。培训课程不提供回放和补学机会。基地将根据系统记录的学习情况,在辅导员培训系统中进行赋分。报名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调整或退出。
(三)培训合格者,天津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将统一核发结业证书。
联系人:张素玲 武浩
联系电话:022-23766018,13821017062,13132563229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研修中心二楼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