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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方案

2018年03月27日 11:29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的通知》(教思政〔20122号)、《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强基础、补短板、创特色,全面提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造就更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优秀人才,努力培养德才兼备、又红又专、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把党的建设贯穿始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维护党中央权威,牢牢掌握党对学校的领导权。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3、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使之成为全体师生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逐步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多维并举联合发力的长效机制。

 

4、坚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把握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理论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普遍要求和分类指导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提高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5、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发扬传统工作优势,适应时代和实践发展新变化,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增强工作时代感和实效性。围绕学生、关心学生,注重贴近学生思想实际,紧紧依靠广大师生,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学校各级党政机关和全体干部党员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意义和战略紧迫性。要同心协力,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大力开展课外思想政治教育,完善条件保障,优化育人环境,确保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明确工作定位与思路,不断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1、学校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思路。(责任单位:党办、校办、教务处)

 

2、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门工作会议,统筹安排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事项。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评估。(责任单位:党办、学工部)

 

3、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其配套文件的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社会科学部)

 

4、进一步明确学校有关部门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责,并保证完成相应任务。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要分别到课堂听不少于4学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责任单位:宣传部、党办、校办)

 

5、建立健全校领导、院领导、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学生、联系宿舍、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和具体诉求,使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气、入人心。(责任单位:党办、组织部、学工部、二级学院)

 

(二)加强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与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队伍,不断完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6、对学校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组织、协调、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有明确要求,并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团干部联系和服务学生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学工部、团委)

 

7、学校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民主双评”、共青团干部考核工作之中,每年对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履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8、进一步完善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党课团课等教学的具体管理措施。对党政干部及共青团干部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大学生党课团课等教育教学活动,从任课资格、程序、管理和待遇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严格按照《天津农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执行。(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组织部、团委)

 

9、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1%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每个学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责任单位:人事处、组织部)

 

10、进一步落实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完善基于课堂教学质量的学生评教制度,建立教学评价不达标强制退出制度。要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配备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并按规定完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更新工作。(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社会科学部)

 

11、鼓励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增加0.2的系数。(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

 

12、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的比例不低于学校重点学科高级岗位设置的平均水平,且不得挪作他用。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注重考核教学能力和教学实绩,对科研方面的考核要求做适当放宽。(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

 

13、按上级要求部署积极选送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学科研骨干参加全国和省(区、市)培训、研修,积极申请承办市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活动或竞赛比赛活动,每学年至少安排1/4专任教师开展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活动。(责任单位:人事处、社会科学部)

 

14、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表彰纳入学校各类教师表彰体系,按照与各二级学院相同的比例给社会科学部下达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年终考核等评优指标,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学校统一表彰。学校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及教学科研团队在上级机构参赛获奖。(责任单位:工会、组织部、人事处、社会科学部)

 

15、学校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列支教师培训、学术交流、实践研修和社会考察等培养培训费用。(责任单位:财务处、人事处、审计处)

 

16、要按照不低于1:200的师生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包括院系党组织副书记、院系团委书记,不含学生兼职、教师兼职辅导员,以及学工部、校团委工作人员),研究生也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辅导员。(责任单位:人事处、学工部、学研办)

 

17、学生每个班级都要配有兼职班主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及社会工作情况,并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学习指导、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带领学生创建文明班级。(责任单位:学工部、二级学院)

 

18、对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要按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序列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要按照不低于相同学历、资历和业绩人员的一般水平落实好辅导员相应职级、职数和待遇。(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学工部)

 

19、要将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队伍轮训,并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实施辅导员成长助力工程,全体辅导员在参加校级年度培训不低于48学时的基础上,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线上、线下市级辅导员骨干培训任务。选送优秀辅导员参加市教委或京津冀辅导员挂职锻炼项目,参加辅导员精品项目申报、组织辅导员开展职业能力大赛,鼓励辅导员在上级机构参赛获奖。积极申请承办市级辅导员工作论坛或会议。(责任单位:学工部、人事处)

 

20、学校要不断完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要与奖惩晋级等激励措施挂钩。学校还要坚持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并纳入教师表彰体系。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和班主任,下一年度不允许进行职称评定。(责任单位:人事处、学工部)

 

21、结合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探索将指导教师工作向前延伸,逐步推进建立和完善学生导师制度。(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研办、学工部、二级学院)

 

22、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选聘校内名师兼职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选聘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以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从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或者党务工作。(责任单位:学工部、教务处、组织部、离退休工作处)

 

(三)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形势政策教育

 

深入实施高校思政课体系创新计划,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大力抓好形势与政策教育,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势政策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23、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其他二级学院同行政级别的独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负责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及相关课程的建设、规划、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建设国家级、市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示范团队,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

 

24、推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计划,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学校重点课程和重点学科进行建设,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建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点。(责任单位:学研办、教务处、社会科学部)

 

25、严格按国家规定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和学分及对应的课堂教学学时。要在目前已建成的精品课程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质量。(责任单位:教务处、社会科学部)

 

26、思想政治理论课全部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统编教材,其它哲学社会科学相关教材优先在国家公布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教程教材目录中选用,将重点教材使用纳入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定引进教材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选用标准和选用程序,党委在导向和质量上严格把关。(责任单位:教务处、社会科学部)

 

27、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做到单设项目、单独立项、单独评审。把实践教学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并建设一批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使实践教学覆盖大多数学生。(责任单位:科技处、教务处、社会科学部)

 

28、合理设置教学规模,每个教学班60人左右,推行中班教学,倡导中班上课,小班研究讨论的教学模式。(责任单位:教务处、社会科学部)

 

29、以社会科学部为基础,逐步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学研办、社会科学部)

 

30、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建立特聘教授资源库,鼓励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研究人员等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或进行校内宣讲。(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社会科学部)

 

31、《形势与政策》课要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面向全校14年级学生开设,计入学生必修课学分。课程以讲座和自修的形式进行。讲座每班每学期不少于2次,时间可安排在周末。自修部分由老师布置题目,学生写出论文。课程选用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出版制作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和《时事》DVD作为基本教材,按照教育部每学期下发的教学要点,并结合重大时事问题进行教学。(责任单位:教务处、社会科学部)

 

32、形势与政策课实行集体备课制度,由社会科学部和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实施。(责任单位:社会科学部)

 

33、要进一步完善形势政策报告制度,定期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校外专家学者、校级领导、学校党政干部及社会各界优秀人士为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校党委书记、校长和二级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每学期开学要为34年级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责任单位:宣传部、社会科学部)

 

(四)搞好课堂外思想政治教育

 

要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加强实践育人和校园文化建设,强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把心理健康教育、资助育人、就业创业教育和党团组织建设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引导学生将思想政治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

 

34、注重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通过课堂教学、理论宣讲、名家讲坛、举办研讨班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学生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同时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委、二级学院)

 

35、实施大学生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行动计划,即青年大学生“传承者”培养计划,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贯穿于学生成长全过程。举办学生思政公开课大讲堂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参加市级大学生思政公开课大赛,建立校级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习学生社团,聘任指导教师,定期开展活动,营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主学习的浓厚氛围,更好发挥理论学习骨干的引领作用和学生理论社团的带动作用,加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社会科学部)

 

36、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我的中国梦”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最美中国梦等主题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实现人生理想。有针对性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批判错误观点和思潮。(责任单位:宣传部、社会科学部、学工部、团委、二级学院)

 

37、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发掘各学科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堂教育教学的有效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校基层党团组织主题生活会、党团日、班会的重要内容。结合重大事件、重大节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周”开展针对性教育活动,同时积极承办上级主办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与活动。(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部、团委、社会科学部、二级学院)

 

38、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以及党史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广大青年学生更好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委、二级学院)

 

39、加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在纳入课程体系的同时,充分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要节庆日、国家公祭仪式等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科学精神等主题教育。每年组织大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举办清明节、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校园纪念活动。(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二级学院)

 

40、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升学生道德素养。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健全诚信教育和约束机制,建立学生诚信档案,作为推优入党、奖助学金评定、就业推荐等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发挥师德楷模、名师大家、学术带头人等的示范引领作用,用他们的人格修为、学养学识影响带动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等工作中出现违背师德或政治纪律情况要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二级学院)

 

41、将实践育人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落实规定的学时学分,做到活动与课程一体化。建立思想教育类实践学分制度,将学生在校参与党团学习、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社会调查等情况量化为实践学分,并作为评优奖励、毕业就业的参考依据。(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部)

 

42、以“百团百村”社会实践活动为基础,按照市教委要求组织实践行系列育人项目,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相应管理机制,让学生在活动中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团结协作、锤炼意志,在了解社会、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托“产学研实践基地”和“百团百村社会实践基地”,与地方政府联系建立相对稳定的系列实践育人共同体,把社会实践活动打造成重要的育人平台。(责任单位:团委、学工部、教务处、科技处、二级学院)

 

43、按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社会调研、社会参观和社会工作体验等社会实践活动,逐步打造完善一批“长期化、制度化、项目化、品牌化”的社会实践模式。(责任单位:团委、教务处、二级学院)

 

44、支持、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学校将每年3月份设定为“学雷锋活动月”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月”,鼓励支持学生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日开展爱心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团委、二级学院)

 

45、深入开展国防宣传教育,将《军事理论》(36学时)和军事训练(3周)纳入必修课。增强军事训练实效,强化大学生国防意识。(责任单位:武装部、教务处)

 

46、学校定期召开实践育人经验交流会、座谈研讨会,及时表彰宣传实践育人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实践育人成果。(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

47、制定并实施《天津农学院“十三五”校园文化建设总体规划》,成立由校党委直接领导的“天津农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以宣传部为牵头部门,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落实。(责任单位:宣传部)

 

48、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组织大学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典籍,组织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戏曲戏剧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传统文化名家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传传承人进校园、优秀文化作品展示展演、中华传统文化竞赛、文化大讲堂等系列活动,深化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引导学生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建立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二级学院)

 

49、加强校园统一标识建设,完善学校形象识别系统,征集设计校旗、校标,规范使用校名、校徽;完善信封、信纸、便签、文件夹、档案袋、工作证、名片、邀请函、灯杆挂旗、文化宣传材料、牌匾等,完善学校的标识文化。(责任单位:校办、宣传部)

 

50、发挥我校校训、校徽、校史陈列馆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敏学切问,躬勤耕稼”的优良品质,让校徽所蕴含的意义激励鼓舞学生不断进步,努力成才。(责任单位:校办、宣传部、学工部)

 

51、不断完善《天津农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天津农学院学术道德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加强科学道德和校风学风建设的措施,据此严格开展督查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科技处、学研办、学工部)

 

52、坚持结合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筹划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用好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等重要仪式,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严肃性和庄重感。(责任单位:校办、学工部、团委)

 

53、通过开展宿舍文化周、宿舍文化节、标兵宿舍评比、文明宿舍达标、床位制卫生检查、自觉熄灯等活动,不断加大宿舍及生活园区的文明创建工作力度,为学生学习、生活、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环境和氛围,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渗透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去,把创建文明宿舍作为展现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的窗口和重要育人平台。要试行向学生公寓派驻专职辅导员,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基本的生活条件,有效推进宿舍育人工作。(责任单位:学工部)

 

54、努力开展校园文化创新,以校园文化节为牵引,大力开展高品位、多层次,融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和时代性为一体的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注重发挥榜样个人和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校训校歌校史育人功能,努力形成特色鲜明、和谐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要在完善巩固“校园教育歌曲”和“校园康乐舞”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我校新的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如校园文化节、趣味运动会、读书讲课大赛、人文知识竞赛、农园诗会等,不断提升校园文化品位,着力打造校园文化育人平台。(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二级学院)

 

55、认真落实《天津农学院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建设规划》,以互联网+思政的互联网思维推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新媒体育人平台建设,主动开拓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空间,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二级学院)

 

56、不断丰富和完善学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充分运用网络手段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二级学院)

 

57、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学生网络社区和“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建设,全体学生工作队伍都要开通微信、微博,大力构建校园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辅导员博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博客等新媒体矩阵,创建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网上论坛、“超级校园”APP等网络育人平台,同时加入全市超级校园联盟,落实人员和保障机制,“超级校园”学生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积极运用“超级校园”平台开展校级线上主题活动。实施以学校主页为主干,以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学生组织网站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绿色校园网络”计划。(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58、加大新媒体运用鼓励与扶植力度,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评奖评优范围。(责任单位:科技处、人事处、学工部、教务处)

 

59、推动校园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设专岗专人负责校园网络内容建设,探索建立一支由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导师、学生骨干组成的导向正确、影响力广的网络宣传工作队伍。着力培养一批网络名师,壮大网络舆论引导力量,唱响网上主旋律。(责任单位:科技处、人事处、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二级学院)

 

60、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实行网络用户归口管理,进一步健全校园网站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校园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和用网责任制度,坚持动态用户管理和静态用户管理相结合,通过IP地址登记、实名注册登记、网络账号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用户的监管力度。加强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责任单位: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61、进一步完善校园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机制,提高网络舆情搜集研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重大活动和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切实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建好用好网络新媒体,规范师生自媒体管理。由宣传部牵头,配备专职人员,着力打造一支由宣传思想工作骨干和学生骨干组成的网络建设、网络监管、网络评论队伍,负责校园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形成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确保校园网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团委)

 

62、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认真组织落实心理咨询工作的各项任务,努力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成环境优美、设备先进、服务专业的心理健康成长基地。(责任单位:学工部)

 

63、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5000的比例设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同时在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中选任兼职教师,不断完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机制,同时按每生每年10元标准划拨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专项经费,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与咨询提供人员、经费和制度保障。(责任单位:人事处、财务处、学工部、审计处)

 

64、面向大学一年级全体学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课堂讲授18学时,网络课程14学时,共计32学时。同时通过开设人际关系心理学、大学生心理卫生、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心理学、旅游心理学等课程,总体构建心理健康类课程平台,形成系列课程体系。(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部、基础科学学院)

 

65、落实《市教委、市卫计委关于加强“校医结合”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与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的合作,建立校医结合的危机干预模式,落实校医共建有关部署。建立校、院、学生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形成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学校各班级均设心理委员,负责组织班级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排查制度,由心理委员每月按时上报《班级心理动态报告》,及时将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状况特别是班内心理有问题的学生情况向班主任、辅导员或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汇报。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上报信息为各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相应建议,并对学生危机情况采取快速、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责任单位:学工部、二级学院)

 

66、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要在新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为在校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测试结果显示有或可能有障碍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责任单位:学工部、二级学院)

 

67、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利用每年“5·25”心理健康月等节点契机,定期开展或参加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心理剧比赛、微电影比赛、优秀征文评选、心理影片赏析、成长小组、素质拓展等活动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责任单位:学工部、二级学院)

 

68、学校在学工部设立助学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困难生资助工作。(责任单位:人事处、学工部)

 

69、学校每年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不少于学校事业收入的4%,并做到专款专用。(责任单位:财务处、学工部)

 

70、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奖、勤、借、贷、缓、减、免、助、补、捐等多种方式的资助体系。以《天津农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为基础,不断完善资助育人机制。(责任单位:学工部、二级学院)

 

71、为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及工作场所,支持其做好学生就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及管理工作。(责任单位:招就办、学工部)

 

72、强化学校众创空间内涵建设,提升众创空间专业化、国际化水平,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帮扶。(责任单位:学工部)

 

73、坚持把创新创业就业指导课程纳入学校必修课,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为学生开设相关选修课及知识讲座。(责任单位:教务处、招就办、学工部)

 

74、加强学生学业就业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重点加强入学教育、课堂教育、实践教育和毕业教育环节,及时宣传表彰在基层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组织落实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项目(责任单位:招就办、教务处、宣传部、组织部、学工部、团委)

 

75、加强学生党支部特别是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学生的主体作用。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在按年级或学院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在学生公寓、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定期对其开展党的基本知识、纪律规矩和工作方法培训。(责任单位:组织部、学工部、学研办、二级学院)

 

76、按规定按程序积极在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严把党员入口关,其中要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学生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党组织生活,严格“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责任单位:组织部、团委、二级学院)

 

77、按规定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使优秀团员成为大学生党员的主要来源。学生团员入党原则上要经过团组织的推荐,且校、院团委均可在充分考察了解的基础上向相应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责任单位:组织部、学工部、团委、二级学院)

 

78、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学生、联系宿舍制度,主动为学生释疑解惑。加强学生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开展党性分析,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责任单位:组织部、学工部、纪检监察室、二级学院)

 

79、坚持独立设置校级团组织,确保二级学院和学生班级团学组织健全。校团委为正处级机构,设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设团委,配备团委书记、学生团委副书记;各班级均设团支部,逐步探索实行班团组织负责人兼职或交叉任职。加强学生会、研究生会自身建设,学校和二级学院均设学生会,有条件的二级学院也可设研究生会,分别在校、院党委领导下和团组织具体指导下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科技等活动,并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研究生的数量和分布设立研究生会,参照学生会运行模式并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工作。(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团委、二级学院)

 

80、切实加强学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共青团各项工作和活动。团支部要按时召开支部大会、团小组会、民主生活会,按时上团课,积极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不断创新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的载体和方式,改进共青团组织对学生自治组织的指导,推进文明班级建设,推进服务型团组织建设。(责任单位:团委)

 

81、建立校、院两级党校、团校,定期开展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以及团干部和团员骨干培训,其中学生党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责任单位:组织部、学工部、团委)

 

82、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服务和联系,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严格按照《天津农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审批和管理学生社团,实行大学生社团登记和年检制度,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每个学生社团都要有挂靠单位,都要配备指导老师。(责任单位:团委)

 

83、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多采用启发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方法,在平等沟通、民主讨论、互动交流中进行思想引导。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有的放矢、生动活泼的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学工部、社会科学部、二级学院)

 

(五)加强设施条件和资金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学生教育活动设施建设,按要求保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费投入,并支持鼓励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

 

84、不断加大硬件条件建设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保障学生活动有专门的用房,有配套合理,功能齐全,使用方便,设施完好的活动条件并得到充分利用。(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国资处、总务处、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85、进一步在学生宿舍楼或生活区增设学生党团活动室,为学生开展各项党团活动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

 

86、学校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设立专门的预算科目,做到专款专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占学校上一年度政府拨给的事业费和收缴的学生培养费或学杂费总收入比例要逐年增长。(责任单位:财务处、审计处)

 

87、在学校研究课题和教改课题中设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和课改课题,实行单独设项、单独评审,鼓励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和从事学生工作的干部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责任单位:教务处、科技处、学工部、社会科学部)

 

(六)营造和谐育人环境

 

要把校园安全稳定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同时努力调动学生家庭与社会积极广泛参与,共同创建文明校园。

 

88、以“美丽校园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美化、丰富校园自然景观极其育人内涵;以文明监督岗、校园巡逻队和后勤保洁为骨干,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以“五讲四美”、团结互助为起点,不断提升校园文明和谐的氛围,用优雅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高雅的人格情操,把校园环境打造成重要的育人平台。(责任单位:总务处、保卫处、学工部、西校区管委会)

 

89、不断完善学校维护安全稳定的综合防控机制和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每年要向校领导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单位:党办、校办、保卫处、学工部、教务处、总务处、二级学院)

 

90、要进一步完善校园舆论阵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加强对校报、校刊、校园网络、校内广播电视、学校出版物及校园橱窗、海报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的管理。(责任单位:宣传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保卫处、学工部、团委)

 

91、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引导和管理,实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由校党委统一管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宣传部门审批备案,各单位、部门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各环节。(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

 

92、按需要设置校园安全标识,包括门禁系统、减速带、消防疏散图和疏散标志等,确保校园安全通道畅通。(责任单位:保卫处、总务处)

 

93、进一步充实完善抵御和防范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的措施和办法,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问题,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打击邪教破坏活动。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全力保持学校稳定纯净的态势。(责任单位:统战部、宣传部、保卫处、学工部、二级学院)

 

94、不断完善改进抵御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学校进行渗透和破坏的措施和办法。依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学校的活动,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规范师生参加外国官方和非政府组织开展的活动以及接受西方媒体采访;规范接受境外资金和非政府组织资助的审批程序,加强涉外科研项目保密审查;重点抓好防恐、防爆炸、防砍杀、防冲撞等各类应急预案,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及时知晓、及时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宣传部、国际交流处、保卫处、科技处)

 

95、建立和完善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制度,与之保持密切的联系,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党办、校办、保卫处)

 

96、要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坚持每年新生入学时对其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并组织考试。坚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定期组织消防及逃生演练,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之中,做到逢会讲安全,遇事想安全,早晚唱安全,每当节点提示安全,使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努力争取连年安全稳定,连年无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部、教务处)

 

97、严格落实《市教委关于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点学生人群,做到了逐一了解、逐一建档、逐一定策、逐一帮扶,档案材料完备。特别要注意有针对性地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学工部、二级学院)

 

98、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全面建立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并形成规范的沟通联系制度。要利用新生报到时机和微信、QQ等手段,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及时向学生家长介绍学校和学生情况,特别是当学生出现学业挂科、严重违纪、罹患疾病、心理障碍、社会纠纷等问题时,要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努力形成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合力。(责任单位:学工部、二级学院)

 

99、积极探索建立学校与社区紧密合作的育人工作机制,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合作育人活动,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相互配合、协同育人的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二级学院)

 

100、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体系,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工作评价与效果评价相结合,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根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学工部)

 

立德树人、育人成才是学校办学的中心任务,也是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更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细分工、负起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以锐意进取、创优争先的精神姿态,努力推动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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