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
 学工首页  部门简介  教育管理  心理健康  学生资助  公寓管理  理论学习  国防教育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学工首页 > 政策文件 > 正文

天津农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2018年03月27日 11:42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和《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德〔20095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迫切要求。高等学校承担着培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为高校大学生自身发展创造了机遇,同时也带来挑战和心理压力。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在面临压力的情况下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已成为大学生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如何维护和增进大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大学生人格健全发展,使之成为高素质人才,已成为新时期高等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大学生正处在人格发展时期,心理承受和调适能力相对较弱。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竞争的加剧,他们面临的经济、学业、就业、情感等压力越来越大,遇到的问题更加复杂、多样和具体。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既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更是确保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迫切要求。

 

二、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一)充实调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团委和系(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检查和督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成员由心理咨询中心和医务室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组成。

 

(二)完善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建设。工作组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系团总支和系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等人员组成。该工作组受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具体负责本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学生班级设心理健康委员。学生心理健康委员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负责组织班级心理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将班级同学健康状况特别是班内心理有问题的学生情况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校心理咨询中心汇报。

 

(四)学生宿舍长负责组织本宿舍同学学习心理等健康知识,关注个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及时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校心理咨询中心汇报本宿舍存在心理问题的同学相关状况。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

 

三、拓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途径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或选修课。要规范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有明确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或教案。要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教学方法与形式提高教学效果,使广大同学都能普遍接受心理健康知识教育。

 

(二)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与宣传。通过校内网站、广播站、宣传栏等,开辟心理教育专栏。根据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心理热点问题,聘请心理教育专家做专题讲座,开展心理工作坊、心理电影欣赏、心理测评等一系列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三)开展日常心理咨询与辅导。加强心理咨询室建设,完善接访制度,及时接待来访学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

 

(四)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与训练。根据学生需要,成立日常团体心理训练小组。通过心理成长小组、人际交往训练小组、自信心训练小组、情绪自我管理小组等多种活动,营造积极、健康的氛围,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提高心理健康工作水平。

 

(五)加强对学生心理社团的指导。大力扶持与指导学生心理社团,培养广大学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的兴趣,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的自我调节能力,及时发现和有效预防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的自我教育,使学生达到助人与自助的目的。

 

四、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机制

 

(一)建立筛查、干预、追踪、监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坚持对新生进行心理普查制度,建立学生心理测查档案和撰写心理测查分析报告。要定期对在校学生通过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排查等途径和方式进行主动排查,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对有较严重心理障碍和有精神病家族史的学生建立预警对象库,予以重点关注,并根据危机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把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危机事件发生。

 

(二)建立宿舍、班级、系、校四级预警机制。

 

1.宿舍一级预警。作为大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宿舍是学生心理问题的多发地点。任何心理危机的出现,都会在学生宿舍事先表现出“苗头”。宿舍长的工作是营造和谐的宿舍氛围,帮助同学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发现苗头,向辅导员及时提供信息,为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危机事件赢得时间,让心理需要帮助的学生及时得到帮助。

 

2. 班级二级预警。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团员要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努力营造同学互助、互相关心的良好班级氛围,关注班内遇到困难或表现异常同学的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并配合做好危机干预和家长工作,把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3.系三级预警。辅导员、班主任要以学生发展为工作之本,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熟知学校危机干预流程。要爱护学生、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深入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立即找学生及其周围同学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并向所在系党政领导及校心理咨询中心报告,并由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

 

4.校四级预警。要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生培养之中,通过教学途径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心理健康意识,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心理自我调适方法,提高学生识别及防护心理疾病的能力。通过开展“三育人”活动,形成教职员工人人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氛围。设立心理危机咨询热线,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如发现需要立即进行心理干预的学生,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三)建立心理危机及时干预机制。要制定宿舍、班级、系、校工作网络干预心理危机的反应工作预案,明确心理危机干预对象、原则、工作程序以及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并及时应对大学生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减少或避免对学生自己、他人或学校的危害与影响。

 

(四)建立心理危机转介机制。要在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和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等部门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转介机制,对有障碍性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指导学生到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就诊;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转介过程要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五)建立心理危机善后处理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心理危机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加强对心理危机学生康复及康复后的关注跟踪,重视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师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以及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五、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总体上按师生(全日制在校生)比1:3000-5000的比例配备专业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原则上配备专职教师的人数不少于2名。专职心理教师要具有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并将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中。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一定学时的专业培训,适时安排从事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鼓励支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专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序列,或纳入相应专业序列。

 

(二)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兼职教师可以是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也可以是心理学或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的专业教师。兼职教师从事学生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要计算工作量或给予合理报酬。兼职人员要具备市级培训证书和国家劳动部或教育部颁发的资质证书。

 

(三)重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在与学生的日常交往中要主动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必须将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知识纳入辅导员、班主任的岗位培训中,使其掌握与学生沟通、疏导学生心理问题的心理辅导理论和有效方法。

 

(四)重视发挥教师队伍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全员参与的系统性工作,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教师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自觉体现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与规律。要有计划的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辅导,提高教师自身心理健康水平以及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与能力。

 

(五)重视发挥学生心理委员和各级学生干部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辅助作用。定期对心理委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促使各班级创造性地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朋辈辅导,使他们掌握实用的心理知识和技能,熟悉常见心理问题,能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向辅导员、班主任汇报,发挥好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机制

 

(一)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原则上按每年生均经费不少于10元的标准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学生心理健康普查、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培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聘请校外心理咨询机构、精神疾病专科医师等日常经费支出。

 

(二)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场地和设备。不断加强校心理咨询中心建设,满足学生接受教育和咨询的需求。工作场地建设要符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要有功能上的区分,包括预约等候室、个体咨询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测评室以及教师办公室等。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大硬件投入。

 

(三)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学校在年末对各系(院)开展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推荐参加“天津市教育系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及“天津市教育系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活动的评选。

 

附:《天津农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天津农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备注

组织建设

20

组织领导

系领导重视,成立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指导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给予经费支持

4                            

有专人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                            

心理健康

委员

按要求在所有学生班级设立心理健康委员

4                            

定期对心理健康委员进行工作指导和培训

4                            

心理健康委员培训记录及图片

心理健康委员履行职责情况

2                            

以心理健康委员工作记录检查情况为准

宿舍长

建立宿舍长负责制,在工作职责中明确责任

2                            

以培训、工作记录为准

宣传

18

校园宣传

通过刊物、宣传板、橱窗、横幅等形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6                            

以资料、图片或检查为准

院系宣传

利用系网站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6                            

建立网页专栏并及时更新

各级媒体

宣传

在学校或校外媒体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                            

在学校媒体宣传报道每篇1分,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每次2

调研

4

调研

结合学生实际开展心理状况调查研究,每年至少1

4                            

以调查研究报告为准

培训

4

培训

通过培训、讲座、沙龙、观看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 ,每学期至少2

4                            

以学习记录为准

活动

18

参加学校

活动

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有关活动

6                            

以活动到场记录为准

参加学校有关活动的获奖情况

6                            

按活动名次依次计分

自行组织

活动

结合本系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活动

6                            

以活动方案、报道及图片为准

心理测评及建档

18

心理测评

新生参加心理测评的比例

6                            

心理咨询中心提供

心理访谈

筛查出学生访谈到访率

6                            

心理咨询中心提供

建立心理

档案

根据校心理咨询中心提供的信息建立系部分重点学生的心理档案

6                            

危机干预

18

危机预警

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发生、发展情况

6                            

危机干预

第一时间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学生心理危机情况,并协助和配合做好后续工作

6                            

突发事件

处理情况

能够及时处理自杀、他杀、自伤、出走等恶性突发事件

6                            

总分

100分(分值按5%权重纳入天津农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体系)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天津农学院关于对 2021-2022 学...
天津农学院关于对2021—2022学...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加强...
关于征集第十九次全国高等农业...
关于举办第四届心理微电影大赛...
关于举办天津农学院第一届心理...
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大...
  政策文件 更多>>
天津农学院学生管理文件汇编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
天津农学院学生学杂费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
天津农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天津农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
天津农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
  下载专区 更多>>
天津农学院2023年度学生基本医...
天津农学院补办学生证流程及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天津农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考核表
天津农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天津农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