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与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党委职能部门和学生日常管理的职能机构。下设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事务管理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宿舍管理科四个科室。其工作职责是:
1.党委学生工作部
(1)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草拟、修订及组织实施业务范围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包括组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了解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研,对学生中发生的重要情况与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供学校领导决策。
(3)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包括学生宿舍管理、学风建设、奖学金评定、评选及表彰、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学生应征入伍、军事训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生档案管理、学生证的发放以及学生保险理赔的协调处理等工作。
(4)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包括纪律教育、突发事件处理和违纪学生的惩处工作。
(5)负责辅导员的选配、培训、建设、管理与考核等工作,组织全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评价。
(6)其他具体职能,包括新生接待和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和毕业典礼、安全管理、社团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文体活动组织等工作。
(7)完成上级机关和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生工作处
(1)负责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综合测评和奖学金的评定、管理和发放工作。
(3)负责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4)负责违纪学生处分,并指导各学院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及文明教育。
(6)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及学生保险受理工作。
(7)负责学生证、校徽及在校生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9)完成上级机关和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3. 人民武装部
(1)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2)负责军事理论教研室建设、教研及教学工作。
(3)负责在校大学生征兵入伍和复员复学工作。
(4)负责民兵及复转预备役人员的组织与训练。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复、转军人的管理、慰问工作。
202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