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学生处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行政管理和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支持保障的部门。机构设置包括学生教育管理科、宿舍管理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西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能是:全面负责学生工作,认真学习深入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制定长期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与考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践行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团委书记必须兼任学工部副部长。
学工部具体职责:
1.以学生党建为龙头,深入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学风建设和校园文明督查工作。
3.负责指导各学院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
4.负责专兼职学生工作队伍和辅导员队伍的工作指导、检查、监督。
5.结合形势和学生实际,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研,组织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6.负责全校学生思想动态和思想热点的搜集,及时开展有针对性、有实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咨询工作。
8.负责对基层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9.负责校级关工委及指导二级关工委开展工作。
10.指导、支持校团委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培养、锻炼学生骨干队伍。
11.完成上级机关和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综合测评和奖学金的评定、管理和发放工作。
3.负责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4.负责违纪学生处分,并指导各学院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及文明教育。
6.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及学生保险受理工作。
7.负责学生证、校徽及在校生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机关和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装部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2.负责军事理论教研室建设、教研及教学工作。
3.负责在校大学生征兵入伍和复员复学工作。
4.负责民兵及复转预备役人员的组织与训练。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复、转军人的管理、慰问工作。
6.负责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国旗班开展活动。
7.完成上级机关和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