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及我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天津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津教委〔2014〕80号)的有关要求,决定于10月19日至21日举办2021年天津市高校辅导员“高校党团建设与班级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根据高校辅导员工作特点,结合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多元化培训形式,帮助辅导员明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职业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掌握高校党团建设与班级管理工作的规律和方法,提升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业务水平,特别是发挥辅导员在高校党团建设与班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其成为大学生的学业促进者、生活指导者、思想解惑者和人生导航者。
二、培训主题
根据天津市教委相关工作部署,本期培训主题为“高校党团建设与班级管理”。具体培训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三、培训对象
天津市高校专兼职辅导员,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副部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副部长,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等。培训班总规模为600人,先报名者优先,额满即止。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天津思政云平台(https://pol.tjufe.edu.cn/)线上直播方式进行,所有培训不提供回放和补学机会。具体相关操作流程待报名成功后发布给各高校领队。
五、报名事宜
(一)每位参训辅导员在培训报名时,自愿提交与培训主题相关的工作论文一篇,凡提交的论文需自带查重报告,查重率需小于20%。培训期间,由基地对学员提交论文进行初评和专家评审。基地将评选不超过10篇优秀论文,并择优推荐参加天津市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天津市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不再面向全市进行论文公开征集。
(二)超级校园系统报名将于10月8日(周五)9:00开启,名额将以报名提交时间为序,名额满后,基地会从超校APP将人员名单导出,通知相关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二)请接到通知的高校统一填写附件3《天津市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报名汇总表》后,将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连同报名学员的附件2《天津市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登记表》及工作论文(含查重报告)电子版一并打包,压缩包命名为“某某高校-报名基地04学习”,于10月9日(周六)16:00前,通过超级校园App中“校园通管理-发件箱-附件”功能发送至“辅导员基地04”。各学校实际参加培训人员与超校APP报名不符时需出具证明。
六、相关培训说明
(一)加强辅导员培训是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职业化发展的重要工作,是提高辅导员素质能力的有效途径。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积极选派辅导员参加培训,提前做好参训人员的工作安排,并保证参训人员按时参加,认真听课。
(二)学员参加网上直播培训时,系统将监控每位学员在线学习情况,培训期间在线时长超过总学时的70%准予结业,否则不予结业。培训课程不提供回放和补学机会。基地将根据系统记录的学习情况,在辅导员培训系统中进行赋分。报名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调整或退出。
(三)培训合格者,天津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将统一核发结业证书。
联系人:韩一彤、钱泓江、刘汉川
联系电话:022-88284180,13702019006,13920573627,13502055347
附件:1.2021年天津市高校辅导员“高校党团建设与班级管
理”培训班课程安排
2.天津市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登记表
3.天津市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报名汇总表
天津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天津财经大学)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