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校园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需要伴随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是人类个体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是人们历来关注的重点。高校“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也难免面对各种危险:或是潜在的,或是明显的;或是因无知造成的,或是由于明知故犯带来的,等等。在许多发达国家,新生入学的第一天,就要接受有关安全和生存方面的教育。在国内学校的新生入学教育中,安全知识的教育也被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上。同学们对于安全教育不能不重视,学习和掌握一些安全知识将会使同学们终生受益。
第一节安全应是大学生时刻关注的问题
一、什么是安全
安全就是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安全是一个大学生完成学业的保证,安全是一个学生思想进步、健康成长和立志成才的基本条件。
大学生入学之前,基本上都是从家门到校门,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职责主要由家长和学校的老师肩负着,在家长和学校老师的呵护下,社会上的各种危害和不安定因素对学生影响相对较小。如今学生千里迢迢走出家门,来到高校学习,一切事情都得靠自己去安排,急需增长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学生需要转变观念,学会独立处理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
大学生要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学法懂法,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国家财产和自己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另一方面,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不去侵犯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危害社会,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二、大学生目前所处的安全环境
(一)社会治安状况
天津市的社会治安经过多年的严打整治和综合治理,已出现好转的势头,表现在一般刑事案件发案下降,社会黑恶势力得到有效遏制,老百姓的安全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强,治安问题基本上是在控制范围内,没有对改革开放的大局产生较大的影响。
由于我国仍然处于改革全面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急剧变动、新旧体制交替并存的社会转型时期。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社会消极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刑事犯罪和治安问题具有明显的反复性特征。因此,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条件下仍有可能反弹。
(二)校园治安状况及特点
与社会上相比,高校的治安状况总体上是好的,校园安全防范力量较强,学校安全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师生员工在校园中是有安全感的。但是,近年来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安全隐患不断增多,安全防范方面存在漏洞,安全控制十分困难,导致刑事案件上升。
校园治安出现一些复杂情况。一是盗窃案件居高不下。二是诈骗案件成倍增加。三是杀人、强奸、抢劫、伤害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如:某大学学生刘某因与同班一个女生恋爱关系破裂,持刀将该女生杀死,在逃跑中被抓获;四是公共场所失窃多。高校的公共场所包括餐厅、教室、浴室、图书馆、体育场等,这些场所人员较杂,有些学生安全意识差,吃饭和上课时用书包占座,浴室洗澡时携带贵重物品等,失窃案件屡屡发生。五是外来流动人员作案比例高。六是大学生作案突出。高校有些大学生法制意识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取向扭曲,主要表现在对自己的不良意识缺乏理智的控制和法制的思考,导致出现违法犯罪问题。高校教学区发生的案件中,学生宿舍占第一位,图书馆、教室等公共场所次之,而这些地方作案人往往是在校大学生。他们以盗窃电脑、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为主,得手后或去销赃,或自用,或给朋友使用。如:某高校机电专业刚入学不到两个月的学生潘某,一天深夜,趁同学熟睡之机,用捡来的同班同学黄某的钥匙,打开黄某住的宿舍房间门锁,将黄某的价值7500元的手机、现金1250元人民币和工商行的存折偷走。七是高等学校成为不法分子作案的重点目标。学生家长望子成龙心切,对孩子的投资不断增加,学生消费水平有很大提高。大部分学生手中的现金多,购买电脑、随身听、手机、名牌服装成为部分学生的消费时尚。这就使社会上不法分子把目光盯住了高校,有的诈骗、抢劫、盗窃团伙甚至是专吃高校。高校少数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使犯罪分子作案容易得手。
犯罪嫌疑人把侵财的目标对准高校,主要通过以下三种作案方式进行犯罪活动:
第一种方式:混进来,在校园内实施盗窃、诈骗。
2001年某高校保安人员抓获一名专门在高校行窃的犯罪分子,她在自述中谈到:我之所以到高校作案,一是高校校门把得不严,进出方便。二是上午八点到十点学生上课,治安防范薄弱,容易得手。三是大学生有钱,现金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多,得手后收获大。四是大学生丢东西后不及时报案,容易脱身。因此,她先后在高校作案30余起,获得赃物、赃款数万元。
第二种方式:引出去,将大学生引到校外实施犯罪。
每逢大学生打工的旺季,一些非法中介公司便开始活动,他们抓住大学生急于打工赚钱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却不履行合同,造成不少大学生受骗上当。
小李是某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大三学生,2001年7月初,他通过一家中介公司找到一份推销员的工作,中介公司让他交纳产品抵押金500元,他一时无法交纳便返回职介所欲按约定另换岗位,却发现该职介所已人去屋空,而此时职介所门口已经围着十来个要求退款的求职者。这时他才恍然大悟:原来遇到了“皮包公司”。
此外,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家教,把罪恶之手伸向在校的大学生。
2001年8月9日,辽宁来京的农民孙业清求助中介公司聘请一个女大学生王某作家教。王某根据孙的要求,如约来到丰台某餐厅见面,孙又与王以商谈家教为由,把王某领到住处,孙某欲强奸王某,王奋力反抗呼救,最后被孙用绳索勒死并肢解。根据法院判决,孙某被判处死刑。
第三种方式:利用网络设骗局。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高科技的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大大提高,由于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真假难以识别,犯罪分子利用这些特点在网上设置骗局,诱人上当。
小宋是某大学的大连女孩,穿着时髦,对新事物充满了好奇。学习的闲暇,她常和要好的同学小刘一起去网吧上网。2002年6月,她在网上结识了一位名为“踢丘比特一脚”的男网友,两人谈得很投机,几次聊天之后,在对方多次请求下,她终于同意和他见上一面。不久两人按着约定的穿着、时间、地点见了第一面,可毕竟是第一次见面,未及详谈就匆匆分手。第二次赴约时,小宋带着同学小刘一起来到一家歌厅,“踢丘比特—脚”也带来了一位伙伴。四个人在歌厅唱歌时,“踢丘比特一脚”好几次向小宋借用手机,还到歌厅外打电话,但每次用完就把手机放回小宋旁边的茶几上,小宋并没在意,后来两个小伙子都借故离开。等小宋猛醒过来时,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已无影无踪。手机被盗以后,小宋急忙去公安机关报案,但由于她能提供的线索太少,侦查工作无从下手。小宋不甘心,发誓一定要抓住窃贼。她变换了个网名,再次在网上搜寻。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6月28日,她总算在网上找到了“踢丘比特一脚”,并约他晚上在“麦当劳”门前见面。不知是计的窃贼如约而至,当即被等候多时的公安干警抓获归案。
上网聊天是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张某最大的乐趣,而且一聊就是一个通宵,渐渐地成了网吧的常客,也成了犯罪分子关注的目标。尹某等三人是游手好闲的小青年,时常光顾网吧。一天,三人兜里的钱花光了,便聚在一起预谋抢钱。思来想去,看张某几乎天天来上网,猜想她身上肯定带着不少钱,便决定抢劫张某。打定主意后,三人先来到一网吧上网,尹某化名“我最帅”与张某取得了联系,三言两语,就骗取了张某的信任。见张某已上钩,尹某让她在网吧等候,约她见面。随后,三人赶往张某上网的网吧,一直等到次日早晨8点以后,见网吧里的人不多时,三人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将张某带走,挟持其至一偏僻处,从张某身上抢走现金410元。
北京某高校电子信息专业的男同学,在网上结识了一位中南矿业大学的女大学生,两人在网上聊天十分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感。2002年暑假这位女大学生突然来到北京与这位男同学见面,在男同学这里吃住玩半月有余,将男同学勤工助学积攒的3500余元钱花得所剩无几,一次外出时这位女学生突然离去,从此再也没有露面,网上也没了信息。不久,学校保卫部门接到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的一份追逃通报才发现,原来这位女学生根本不是什么中南矿院的大学生,她偷了一个公司老板的钱之后潜逃到北京,藏匿在这位男同学的住处,时间长了怕暴露身份,因此在外出时趁机甩开男同学逃之天天。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到社会上的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对大学生进行犯罪是非常严重的。不仅如此,网络还被法轮功邪教组织用来传播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反政府的文章,李洪志在境外通过明慧网,向国内的法轮功痴迷者发送经文进行遥控指挥,组织煽动法轮功顽固分子进行破坏活动。
高校校园内刑事案件居高不下,且呈连年上升势头,除了犯罪分子活动猖獗以及内部防范工作相对薄弱等原因之外,高校的学生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是个重要原因,这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出入宿舍时不注意关锁门窗,为犯罪分子作案提供方便
说明这样一个问题:一是在盗窃案件中,入室盗窃案件居多,二是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发案多。因为教室和宿舍都在教学区,主要是学生学习和居住的地方,人员密集,存放贵重物品集中,是犯罪分子侵财作案的主要目标。而我们的大学生思想上缺乏安全意识,离开宿舍时往往不注意关锁门窗,给犯罪分子留机会,创造作案的条件。
2.自我管理能力差
无论在宿舍还是在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场)、食堂等公共场所,贵重物品随意放,为犯罪分子“顺手牵羊”作案提供条件。因为这些场所人员流动性大,案发现场难以保护,犯罪分子留下痕迹易被破坏,破案困难,因此,这些场所是犯罪分子经常涉足的地方。
3.交友不慎
每个人必须合理构建自身所拥有的一切社会关系。作为刚刚步入大学的新同学,尤其是独生子女,社会交往较少,社会经验缺乏,更是需要交往。同学之间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学业,但是交往不能只顾感情,不顾防范。
4.轻信陌生人
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有时会轻易相信陌生人讲的话,而且,轻率地向陌生人谈起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属、朋友、同学的有关情况,还有的把陌生人带到学校、宿舍甚至留宿,结果不但自己上当受骗,而且还连累其他人。
三、安全是大学生应时刻关注的问题
学生时代是人一生中最为活跃的时期,所以校园总是充满着朝气和活力。但是校园并非“世外桃源”,与现实社会无时无刻不发生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在静谧和欢乐的校园中也存在着许多学生必须时刻关注的安全问题。
某校一位学生出差途中住在宾馆。当夜,住处突发火灾,该生惊醒后发现变形的门锁已无法打开,惊惶之中他在房内不断地狂呼乱叫。救援人员赶到后破门而入,却奇怪地发现:事主烧伤并不严重,但却因狂呼乱叫时吸入了过多烟雾而窒息。就当时房屋中的烟雾情况来看,专家分析,事主若能保持正常呼吸也许还有生还的可能。如果略有一点自救常识,在这种情况下用棉被泡水后将自己头部罩住,推开或打破离火源较远的窗子,将脸部贴近缺口,身体短时间内并不会被烧到,呼吸也不会受阻,这样便可为营救工作争取一些时间。一点点的机智,即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况且机智并不需要特殊的才能。
学校是神圣的殿堂,学生更是青春勃发。然而,就在这样的一群年轻人当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害群之马。某校一位新生入学1个月后,就向同班和周围同学伸出了“罪恶的黑手”:他一天竟盗出两张存折并取出了存款;更为恶劣的是,它盗窃了同学的学习用具后,竟以低价出售给不知情的其他同学。类似的内盗现象屡见不鲜。盗窃的对象,有的是计算机或计算机零件,有的是贵重物品和衣物。更有甚者,某专科学校学生宿舍有一个女生,竟同社会上的违法团伙相勾结,疯狂的残害了同宿舍的其她女同学。上述这些事件,让人感到十分痛心。作为教育者和管理者,我们由衷的感到:学校必须注意安全问题,时刻注意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二节安全问题涉及大学生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问题——学生的生活阅历相对比较简单,生活经验还不够丰富。在安全问题上,表现在防火、防盗、防骗、防滋扰、防旅行意外伤害等方面缺乏基本常识,致使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对于一些骗局和意外情况,生活阅历丰富的人往往一眼就能识破并应对自如,而一些学生却常常难以应对,或是误入陷阱,或是缺乏临险救助的常识,从而造成不应有的或是可以防止的损失。
二、社会活动中的安全问题——社会活动是学生社会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是学生人生发展的需要,也是学生实现人生价值的需要。主动地或被动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对于同学们毕业后走上社会、适应社会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代学生社会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交往、勤工助学、求职择业、社团活动等。学生在参与社会活动中的主要危险,一是缺乏个人防范意识,二是缺乏社会公德意识,三是缺乏应急策略意识。
三、心理问题与心理调适——学生正处于身心成长发育的重要阶段并开始独立生活,自然面临学习、经济、就业三大压力以及适应学校生活环境、自我认知评价、人际关系、异性交往等问题,在这一发展过程中自然会在心理上产生影响,从而发生内心冲突和心理挫折。随着学校开放度增大、学习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日趋激烈,来自学习、人际交往、婚恋、择业以及经济困难等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不注意及时做好心理调适,势必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学校秩序。据某省资料统计,目前的高校中约有25%的大学生有心理问题,曾有过心理危机的学生约占75%,5%的学生有比较严重的心理疾病,不少学生还有过自杀念头;因精神疾病休学的学生占总休学学生人数的40%,占在校生总数的0.083%;在非正常死亡的学生中,因心理障碍自杀的约占40%。大学生因心理挫折而产生的不正常行为因学生个体情况不同而各异,常表现出强烈的情绪色彩,如攻击性、冷漠、固执、消沉、焦虑等。在学生中心理调适已成为安全防范的重要内容。
四、遵纪守法——优秀校园文化的熏陶和国家法律、校纪校规的约束是学生健康成长中的两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的行为、活动和利益关系必须依靠完备的法规和严格的规章制度加以引导、规范、约束和保障。但是,由于目前少数学生法治意识淡薄,因而校园内违法乱纪现象屡有发生。而且随着近年学校办学规模扩大、校园开放度增大,违纪事件又有上升趋势。例如,校园中一直较为突出的盗窃、打架斗殴、吸烟酗酒、聚众赌博以及近几年出现的涉黄涉毒、泄露国家机密、制造计算机病毒等,不仅严重影响了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而且也危及社会秩序和国家长治久安。
大学生面临一个新的环境,社会阅历较浅,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法律知识,安全防范意识较差。这些客观的现实,以及少数大学生被非法侵害和参与违法犯罪的教训,提醒我们,必须重视并做好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要通过上法律课、安全课以及入学安全教育等各种形式,向全体学生普及法律知识,传输安全知识,增强全体学生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全体学生的遵纪守法观念,从而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使同学们关心校园治安,积极参加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为改善校园治安环境和治安秩序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