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全校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3.指导和检查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
4.负责生源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审核、管理等工作及大学生诚信教育。
5.负责协助财务处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和贴息费用的计算和确认,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办理相关业务。
6.负责指导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7.负责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生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及各级各类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
8.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及校方责任险、学生医保参保、核报工作。
9.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核实,为学校采取学费减、免、缓等资助措施提供依据。
10.负责做好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宣传,接受和处理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投诉和建议。
11.做好在校生学生档案的存档及管理工作。
12.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